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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则应由食品销售经营者自行制定和实施,但目前经营者能够获得的食品销售领域安全管理制度版本众多、内容空洞、陈旧或存在错误,已经不能跟上保障实际经营安全的需要。
记者今天从镇江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日前,镇江创新推出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自律制度遵循近年来总局、省局关于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监管的新规定、新要求,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等12项既往要求落实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更新完善。
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新问题、新动态,紧扣省局今年出台的《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创新制定《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方案;大幅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销售企业)》,充实新增事故预防预警机制、事故责任追究、保障措施等内容。
16项自律制度的实施,将帮促广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提升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能力,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来源合法,人员、场所、设施管理合规,食品运输、储存、销售等经营过程可控,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溯、可查证。
为确保自律制度有效实施,下一阶段,镇江各基层监管分局将进行广泛宣贯,灵活指导广大食品经营者结合自身实际,以自律制度为参考制定符合规定和单位实际的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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