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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的工资总算是到手了……”拿到劳务费的农民工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道。8月23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高效执结3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他们讨回劳务工资26660元,成功化解了农民工的烦“薪”事,得到了他们的高度赞誉。
张某、王某、穆某三人与柳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柳某应支付三原告劳务费共计26660元。但到了约定付款的时间,柳某却仍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在多次追讨未果后,张某、王某、穆某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柳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依法对柳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保险、证券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查询,并冻结了其部分银行存款,但被冻结的存款仍不足以支付三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为了让农民工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柳某,敦促其履行义务,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可柳某始终置若罔闻、无动于衷,甚至还玩起了失踪。几天后,申请执行人找到了柳某,并将这一消息告知执行干警,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被执行人柳某拘传至法院。
在执行局大厅,执行干警耐心地做柳某思想工作,向其讲述农民工生活的艰难,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详细讲解了主动履行与强制执行的区别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柳某依旧态度强硬,毫无履行义务的意向,执行干警随即决定向柳某送达拘留决定书,拟对柳某司法拘留十五日。此时,柳某依旧没有丝毫悔意,仍坚称自己没钱。直到在送往看守所的途中,柳某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才打电话联系四处筹钱,最终,凑齐了钱款。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该笔钱款发放给三位农民工,3起劳务纠纷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为农民工兄弟“讨薪之路”画上了圆满句号。(供稿:苏国平)